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予人偷提去的歲月、新英文法的血淚|台灣記事簿
予人偷提去的歲月、新英文法的血淚|台灣記事簿

予人偷提去的歲月、新英文法的血淚|台灣記事簿

【予人偷提去的歲月】 1972年,土木工程師郎俊因為「匪諜案」被判有期徒刑10年,罪名是「叛亂罪」。 伊上細漢小的查某囝郎亞玲,因為《獄外之囚——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》一書受訪,首度講起爸爸受枉屈的過去,以及家人的處境。 「阮爸爸一个人,阮兜家七个人,有另外六个人的命運,攏因為伊煞改變。」 伊佮爸爸的獄友,陳中統,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,做伙回想過往這段予人偷提去的歲月。   【新英文法的血淚】 柯旗化新英文法是真濟台灣人學英文的共同記持,會當講是台灣兩代人學英文一定會讀的,毋過大部份的人可能毋知影,這本新英文法的作者,受著白色恐怖政治的摧殘,予人關十七年。雖然伊予人打壓到這个程度,但是伊原仔是閣堅持,出獄了後,伊規心投入民主運動,伊的故事是白色恐怖時期,政治受難者的人生。 2/25 禮拜日暗時七點半,綴台灣記事簿先來了解啥物是予人偷提去的歲月,閣來認捌新英文法的血淚。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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