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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錢櫃火燒6死 一審判董事長練台生無罪
林森錢櫃火燒6死 一審判董事長練台生無罪

林森錢櫃火燒6死 一審判董事長練台生無罪

4冬前,臺北市林森北路的錢櫃KTV著火,有6个人死亡、72个人著傷。檢方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等人,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了後,今仔日一審判練台生等3个人無罪。公司依職安法罰30萬元。這案的一寡員工,以過失致死罪,判1冬到2冬的刑期,緩刑4年;民事賠償的部份,法院閣咧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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