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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至12月禁掠、禁賣抱卵蟳仔 店家犯法罰3萬到15萬
8月至12月禁掠、禁賣抱卵蟳仔 店家犯法罰3萬到15萬

8月至12月禁掠、禁賣抱卵蟳仔 店家犯法罰3萬到15萬

漁業署規定,逐冬的八月至十二月,有卵的蟳仔,袂當掠也袂當賣,違法上濟會當罰十五萬。昨昏彰化員林的華成市場,就有民眾檢舉攤商咧賣有卵的蟳仔,農業處的稽查人員也到現場開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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