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令敢會靈? 聲請保護嘛會出代誌!?危險個案難防!法令.措施按怎改?
發布時間:2025-08-07
➊記錄受個資法限制!家防官才會當查!警察無權限?
➋接著通報就袂赴矣!愛增加電子監控?制度有空縫?
➌聲請進前會先做評估!情緒失控無一定測會出來?
➍被害人軟心嘛是問題!雙方愛接受諮商?美國經驗?
👤邀訪來賓:
王淑芬(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)
黃捷(民主進步黨立委)
林家萱(婦女救援基金會法律諮詢律師)
劉乙欣(諮商心理師)
📞視訊連線:
Charlotte Lin(臺灣律師暨美國律師)

王淑芬
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
東吴大學社工所
社工師執照

黃捷
民主進步黨立委
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及社會學系雙學士
第三、四屆高雄市議員
臺灣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
環境線與政治線記者

林家萱
婦女救援基金會法律諮詢律師
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刑法組
德臻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
白絲帶關懷協會法律諮詢服務律師

劉乙欣
諮商心理師
臺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碩士
愛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
教育部性平教育課程指南手冊編輯

Charlotte Lin
臺灣律師暨美國律師
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
美國富勒神學院婚姻家族諮商心理學碩士
台灣大學法律曁國際關係雙學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