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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潔隊員共回收電鍋送人 一審3個月寄罪2年

發布時間: 2025-12-02

臺北市環保局一名姓黃的清潔隊員,共民眾無愛抨去回收的電鍋抾轉來,送予一个抾資源回收的婦人。予依照貪污罪嫌起訴,引起議論。全案經過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了後,合議庭4改減刑,今仔日(12/02)共判刑三個月、寄罪2年、褫奪公權1年。